
党委书记刘海(女,50多岁);
方主任,男、30多岁,秘书,610主任;张幸福(政委);周政委;吴科长(管教科);毕慧琼(科长);
九大队:龚珊秀(队长)、欧阳代霞(副队长)孙红、刘群、陈渝(副队长)、高紫燕(中队长)蔡正英二大队:杨敏(队长)、汪琴(副队长)、江黎丽、刘琴 、李红英
三大队:张修明(队长)李东山(教导员)田明、何伟、 鲁文军(队长)余帮清、张伟、魏鹏、何兵、沈雁鸣、小沈
严管队:张修明(队长)、王刚(副队长)、黄东涛(教导员)、郭磊(特警队队长)、沈雁鸣(分队长)、熊文(二分队长)
现在的九大队:大队长鲁文军、管教队长黄东涛、分队长魏鹏和余帮清 严管队:电话 0724-4066454
医院:刘海燕(狱医)刘秋红(狱医)严姓狱医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大法弟子董登智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关进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劳教所。进去后就由劳教所恶警刘琴指使恶人包夹王芳、李容、殷玉蓉、徐媛、安全员王清看管他。当天下午,包夹要董登智写保证书。一个姓张的吸毒犯写了一份,要董登智抄,他不理会。包夹王芳就和他拉扯要打他,她把他拉到桌旁,把纸和笔准备好,要他写,他不写,她就拿圆珠笔塞入他的右手。从那天起,就由两个“包夹”和董登智住一个房间,那是刚到没三个小时就折腾了一顿。
有一天晚上王芳和殷玉蓉把董登智叫到干警休息处,拿出笔和信纸要我写,还把他按在桌上,他顺手一抹,把笔和纸抹到了床下,她们强行要他答应赔她的纸和笔才罢休。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晚上,二包夹殷玉蓉和王芳要董登智写“三书”, 他不写,她们不让睡觉,折腾快天亮的时候。后来他就在房间里站着,就看见一安全员王清拿着她们写的“三书”出去了,下午董登智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听见广播里读她们写的“三书”,念完签名叫“冬冬”。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包夹殷玉蓉把董登智带到大墙内房子外的果园里,说要锄草。草很多,头天和王芳也锄了点,董登智就锄草,一会儿,王芳拿着凉席,还带了一只狗(一月左右大),两包夹在一起说了几句话,殷玉蓉就冲他发脾气,骂骂咧咧的。
恶警指使吸毒劳教人员迫害大法学员:殴打、罚站、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不许洗澡、强行背所谓的“所规队纪”、还要背党魁所谓“老四篇”、背了还要背什么“游行示威法”、什么“司法解释二”等等企图达到强行洗脑的目地。
大法学员吴小花,宜昌吸毒人员李芳(第二次劳教)包夹她,长时间不许她睡觉,殴打她,有次吴小花直到深夜三点钟才回班里,回来时就神志恍惚,这是邪恶之徒将大法学员迫害成精神病的又一罪证。可恶人诬蔑说吴小花炼法轮功炼出精神病来了,动辄要全队人员集合,喝斥怒骂一顿,对吴小花施以手铐加罚站的折磨。刘翠云多次毒打她。殷玉蓉野蛮的用胳膊夹住吴小花的脖子从厕所拖到班里,拖过一个大院。很长一段时间,吴小花总是浑身是伤,头面部肿大,脸上、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胳膊上好几处皮开肉绽,肘子上破溃处感染化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