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09872
中文姓名:
韩某某
姓名拼音:
Han Moum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南阳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施春颖,40岁,曾被两次非法劳教,第一次被非法教养一年,1999年10月被送到抚顺教养院,后转至马三家教养院迫害。在抚顺教养院期间,施春颖多次被吴伟插管迫害灌食。2004年9月3日,施春颖从马三家出来,在家不到一年,这次又遭到绑架。

2005年4月6日,施春颖在其姐姐家,当地派出所韩姓恶警(南阳派出所)与新抚政法委张X(女),还有一名当地街道人员,共三人闯入其姐姐家,强行绑架施春颖。这样施春颖于中午被送到罗台山庄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恶警对施春颖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5/10475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