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98749
中文姓名:
洪书颖
姓名拼音:
Hong Shuy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安图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安图县法院的刑事庭长

构陷闫淑芳的黑材料在安图县检察院经过一个月的非法审查期后,已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移交到延吉市安图县法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中旬曾二次通知家属开庭。

家属为闫淑芳聘请的律师被法院的刑事庭长洪书颖强行退函,并对家属谎称律师自己退出的。家属当着她的面和律师通了电话,揭穿了她的谎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吉林省延吉市安图县法院对闫淑芳、张云英、周秀莲、将凯、杨阳等五名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18/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闫淑芳多年来遭受中共迫害-406484.html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闫淑芳面临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10/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9392.html#1761001316-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