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陷闫淑芳的黑材料在安图县检察院经过一个月的非法审查期后,已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移交到延吉市安图县法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中旬曾二次通知家属开庭。
家属为闫淑芳聘请的律师被法院的刑事庭长洪书颖强行退函,并对家属谎称律师自己退出的。家属当着她的面和律师通了电话,揭穿了她的谎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吉林省延吉市安图县法院对闫淑芳、张云英、周秀莲、将凯、杨阳等五名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