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南京海关政治部主任张毅东要求钱春森对“诉江”一事说明情况。
2016年1月21日,由南京海关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姚兴、监察室副主任赵飞、人事处副处长许鸣等人来张家港海关对钱春森进行所谓“处分”:1、要求他在“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上签字。2、宣读对他“免除党组成员、暂停副关长职务、停职检查”的决定。并于当天下午召开海关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了对他的停职处理决定;同时由南京海关政工办主任姚兴在未经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他“诉江”的文件基本情况进行当场会议通报。
随后,由三个人对他进行“三包一”监视,以此控制钱春森的人身自由。同时,姚兴限制他出入苏州市范围,胡克宏(原张家港海关关长)限制他自由出入张家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