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8889
中文姓名:
王达
姓名拼音:
Wang D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绥中县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大队长:王宝民15566757710、6136126
副大队长:刘唤宇13998962003、6136126
刘宏鹏13998965088
王达6136126 (曾跟刘唤宇两人一起做假证放在案卷里构陷大法弟子)
邢婵13898786881、6136126
马男6136126
近照:
家庭住址:
绥中区号:0429 邮编:125200
王达 6136126
迫害事实:
绥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曾暴力殴打大法弟子,王达曾跟刘唤宇两人一起做假证放在案卷里构陷大法弟子。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早晨,翟永池被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宝民、刘唤宇联合电厂公安处等十多个便衣警察,谎称物业骗他开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以其修炼法轮功为由径行绑架,非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绥中县检察院向绥中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员赵丽梅、国保大队王达、刘洪鹏等四人到法轮功学员李永华家送起诉书(副本),并让她签字,李永华没签。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李云涛、王思,国保大队王达、刘洪鹏等五人,到法轮功学员李永华家送传票并录像,通知李永华将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在绥中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判长李云涛(电话15242982999)、审判员王思。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6/辽宁绥中县善良女士李永华面临非法庭审-36334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3/废人获新生-辽宁葫芦岛市退休工程师面临非法庭审-3500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