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早晨,大法弟子翟永池被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宝民、刘唤宇联合电厂公安处等十多个便衣警察,谎称物业骗他开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以其修炼法轮功为由径行绑架,非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翟永池被构陷罗织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绥中法院定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对翟永池非法庭审。
被非法关押在绥中县看守所的翟永池血压高达二百,两次便血,夜里曾休克两次。家人非常担心他的身体健康。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绥中县检察院向绥中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员赵丽梅、国保大队王达、刘洪鹏等四人到大法弟子李永华家送起诉书(副本),并让她签字,李永华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