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大庆市公安局警察李育春、刘宝丰把大法弟子王秀萍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戒毒所,因酷刑导致大法弟子身体虚弱拒收,李育春、刘宝丰徇私枉法强行把大法弟子留下,后因心脏不稳、心律过速,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以“取保候审”把大法弟子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