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清区检察院,公诉科:
李静 0531-85037612 87228697 83594953
田长江 85037612 13082743549
房玉芳 85037612 15969718709
荆晓东 85037612 13658602889
韩睿 85037612
林磊 85037612 15806696148
孙晨 85037612 13668804556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在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的操控、指使下,济南长清区法院开庭迫害法轮功学员曲泽萍、杜恩美、林燕珍。
在非法开庭中,曲泽萍思路清晰地回答法官、检察官提的问题,做了二十分钟的自我辩护。曲泽萍在自我辩护过程中,法官、公诉人一直在听,始终没有打断曲泽萍的话。
在非法庭审中,长清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刘德国为了加害曲泽萍,将警察在杜恩美及另外两名女法轮功学员林燕珍、李玉兰家中非法抄家抢的物品,作为所谓的证据都连带算在曲泽萍身上。
律师说道,讲点法律常识吧,曲泽萍不与他们生活住在一起,非法抄家的东西也算在她头上,没有这样栽赃的啊。律师以法律事实依据将公诉人刘德国提供的所谓证据一一驳斥。最后刘德国只能无理纠缠回答律师的问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