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辽宁朝阳县法院法官吉首军冤判很多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用各种方式给其讲清迫害真相。在明知道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吉首军却对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扬言:“即使法轮功将来被平反的话,等三百年后我骨头渣子已都烂了…… ”
朝阳县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对李桂霞与谢宝凤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法庭上两位律师从法律角度有理有据的阐述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我国明确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法官吉首军与公诉人陈立刚无言以对。法庭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竟将两名法轮功学员违法冤判,明目张胆制造冤案。
家属得知后,曾打电话讯问法官吉首军为什么冤判时,吉首军推脱说: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而且谢宝凤被多判一年的原因是,那天庭审结束后,很久没见妈妈的谢宝凤儿子想去拉一下妈妈的手,遭到法警厉声阻挠。此时的谢宝凤儿子刚刚听过律师的无罪辩护,知道妈妈是无罪的,法官等人是在构陷自己的妈妈,带着悲愤心情与法警吵几句。
吉首军回答家属仅因此他们给妈妈加刑一年,法官判案简直荒唐至极。
法轮功学员李桂霞与谢宝凤被非法关押七个月后,被朝阳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法院人员构陷,把李桂霞无罪枉判四年、谢宝凤枉判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