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山东省东营市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马玉强带领人员伙同单位人员,找来开锁公司,强行撬开张胜红、冯敏、陈淑珍三人的家门,非法闯入家中,未着警服,未出示任何工作证,私自在家中搜查、录像。
进入张胜红家中的人员有:马玉强、姜海英(女)、王国庆、另一男的不知姓名(问谁都不说),同时一起去张胜红家中的单位人员有桩西护卫大队教导员谢刚、护卫四中队指导员贾仁华、护卫四中队副队长王广东、大队驾驶员张成、两名护卫一中队护卫队员。
七月五日下午,单位找到张胜红,国保大队人员要求进家录像,张胜红不同意,他们就强行拿走张胜红的钥匙,找了几人强行将张胜红从办公室抬至家中,因钥匙串上没有家门钥匙,他们将门锁撬坏强行进入家中。
七月十日早上张胜红去桩西护卫大队找到教导员谢刚,跟他讲道理,他不但不听,还把张胜红撵了出来,并且要求张胜红中午之前必须回到队上,中队与大队有10公里的路程,上午9:30回到队上后,贾仁华打电话通知张胜红说:今天上午旷工一个半小时,因为今天上午没请假。
七月十一日上午,中队干部通知张胜红到会议室开会,会议室只有四中队指导员贾仁华、队长王垂涛等四人,王垂涛宣读了护卫四中队对张胜红的处分意见,大意是:因张胜红7月6日去采油厂向领导反映情况,给予她警告处分和扣罚7月份效益工资的处罚决定。
在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被曝光以后,国内外法轮大法弟子抱着善念给他们打电话讲真相,他们的犯罪行为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还变本加厉更加残酷地迫害张胜红。
七月十三日上午,谢刚,贾仁华,唐振宇在中队办公室,叫张胜红去听他们录下的真相电话录音,谢刚恶狠狠地要挟她:明天如果再有这样的电话,就把办公室钥匙和宿舍钥匙都交出来,搬个板凳到外面拔草去。
贾仁华回到办公室,就把张胜红撵出去了,张胜红是四中队唯一的一个女职工,没有了宿舍,失去了栖身之处,每天只好背着行李包,拿着水瓶子,搬着凳子,拿着雨伞等等去上下班,
七月十七日上午刚到队上,监控室的人就说贾仁华让张胜红去办公室,贾仁华说:给你安排今天的工作,今天把门前路两边的草都拔完,给了她一副手套,一把镰刀,镰刀刃就象锯条一样,上面全是缺口,而且刀尖也是卷曲的。贾仁华就逼着张胜红用这样的镰刀去拔草。
一天,贾仁华又打电话找张胜红,“外面还有张贴的传单,还有打电话的,再有这样的事,我就处理你。”张胜红说:“你们不要这样迫害我,迫害我就是在迫害你们自己。”张胜红还没说完,贾仁华就说:“我们就是迫害你。”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号张胜红又被通知撤掉办公室的床铺,以后就没有宿舍,上午张胜红去大队找领导,占用了一个小时,中午贾仁华就通知她,按半天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