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辽阳李俊、马丽艳、关淑杰到鞍山柏久荣家串门,途中被立山区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刘哲跟踪钓鱼,后四人被绑架、非法抄家。鞍山立山法院法官李月光在法庭上多次打断、制止维权律师辩护,情节十分恶劣。
十二月二十六日的非法庭审中,鞍山立山法院法官李月光在法庭上多次打断、制止维权律师辩护,情节十分恶劣。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柏久荣、马丽艳六年;李俊四年;关淑杰三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赠送给边国忠一本台历,再次被边国忠构陷,被跟踪尾随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三人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庭审间法官李月光剥夺律师辩护权利,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申辩权利,法轮功学员解聘律师,阻止非法庭审。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分别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冤判五年,五年、三年。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曹家涛,在海城市析木镇讲真相时,被绑架。立山区检察院公诉人是王蕊,立山区法院主审法官是李月光,曹家涛后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两点左右,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匡宏在后峪发明慧真相期刊时遭人恶告,被鞍山市铁东区长甸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匡宏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女子看守所。在二零一九年年底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其主要负责此案件的刑庭庭长李月光,法官庄干珠,常务副院长鄢茫,匡宏上诉被鞍山市中级法院被驳回,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王大勇外出讲真相时,被海城市王石镇闻石村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海城市公安局和王石镇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8点30分,王大勇通过视频被鞍山市立山法院非法庭审,家属到庭。公诉人王治草草念完起诉书。王大勇说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并讲述法轮功真相,但被法官李月光多次打断。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辽宁省海城市王石镇法轮功学员王大勇家属去鞍山市立山检察院询问案件情况,被告知已被起诉到法院。到立山法院查询王大勇主审法官是李月光。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娄艳、方福强、张旭乘坐从法轮功学员于海英借来的私家车去沈阳途中,在苏家屯高速公路出口遭拦截、绑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妍通知五位法轮功学员去签字,意欲将此案送往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审理,其中三位拒绝到场。被迫害的五位法轮功学员已由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移送至立山区法院,负责此案件的是立山区检察院公诉人陈妍,立山区法院法官刑庭庭长李月光。此案件具体情况目前不详,请知情者上网曝光。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陈丽娜被非法庭审。参与迫害的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的有检察官马宝昌,检察官助理张岩,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月光担任法官。
自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一年十月,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月光多次参与迫害鞍山市法轮功学员。李月光的恶行多次在明慧网曝光并记录在案,多次给予机会赎罪,可是丝毫没有悔改之意,仍持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陈丽娜,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被立山法院枉判一年半。参与迫害的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的有检察官马宝昌,检察官助理张岩,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月光担任法官。
立山区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申晓娜,后对她诬判三年。主审法官李月光,立山区检察院公诉人马宝昌、张岩。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立山区法院非法庭审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丽华,因证据不足休庭。七月八日上午,立山区法院再次开庭。虽然律师从信仰层面及现行法律的角度做出了有理有据、无可辩驳的无罪辩护,但法官李月光还是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孙丽华的家属已上诉到中级法院。参与迫害的有立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富晓秋,立山区法院法官李月光。家属已请律师上诉到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