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6
编号:
E000099142
中文姓名:
张志根
姓名拼音:
Zhang Zhig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湖南大学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南大学保卫处人员。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下午,张志根、陈志二人到法轮功学员邹素云家敲门,诬蔑法轮功,要邹素云不要炼了。邹素云说:你拿出证据来?我当然要炼(法轮功)。张、陈二人强行拍了照后,离开。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下午,张志根、陈志及湖大教务处沈子亮到法轮功学员廖振菊家骚扰。张志根声称:公安部定法轮功是×教,你只能在家里炼,不能出去。事实上,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根本没有法轮功。张志根没有迫害依据,信口雌黄。廖振菊当即回绝:当然要炼(法轮功),不许造谣,并拒绝非法拍照。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上午十时左右,湖南大学社区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周慰群,说要看看她,之后,一名警察与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他们声称是湖南居委会和派出所的,询问周慰群还炼不炼法轮功。

周慰群说:当然还炼。这么好的功法怎么不炼?我炼功二十年来,从没生过病吃过药,要是你家老人这样,你们高兴不高兴?警察说:当然高兴,你在家炼可以,不要到外面去宣传。说着,自己搬个小凳子紧靠着周慰群坐下,并拿出手机照了一张与周慰群的合照。

周慰群当即质问:你怎么没经同意就照相?警察却声称:这证明我做了这件事,好向“上面”交待。
周慰群劝善。警察似乎意识不到自己的违反行为,一味声称要完成“上面”交的任务。最后说:谢谢你的关心,敬礼之后,立即走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下午,张志根、陈志到法轮功学员黎美琼家骚扰,进屋后,说是看看,同样要黎美琼不要炼法轮功,或只能在家里炼。黎美琼向张、陈二人讲真相,告诉他们,自己以前身体不好,炼法轮功后,二十多年没吃过一分钱的药,当然要炼啊。并劝张、陈:你们不要跟江泽民走,要选择好的未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1/湖南省长沙县警察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35094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