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六日连续两天,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等四人被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期间,法官多次打断并不准律师辩护和不接受请求回避的意见,甚至动用法警把其中两名律师强行带出法庭,后来,参与辩护的六位律师一起退庭抗议,同时向检察院递交控告金平区法院的控告信。这次庭审草草结束,没有结果。这次主持庭审的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庭长黄建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广东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法官黄建辉分别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徐俊彪、彭佩珊、祁秀梅非法判刑五年、四年、二年、二年。法轮功学员均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