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9257
中文姓名:
刘卫鸿
姓名拼音:
Liu Wei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广州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广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邮编:510440
院长王静,男,1969年9月18日出生,13609000800
副院长吴翔,男,1966年6月5日出生,13609701188
政治部主任龙晓林,女,1975年9月22日出生,13632433993
副院长杨铭,男,1968年12月14日出生,13922748869
党组成员罗少雄,男,1968年4月23日出生,13802910883,负责刑一庭
刑一庭庭长徐兵,男,1976年7月7日出生,13434225957
刑一庭副庭长闵海蓉,女,1969年10月24日出生,18676898624,2024年12月被免
审判长周天越,女,1977年10月9日出生, 13710891009
审判员陈骏涛, 1976年9月26日出生,13926498218
审判员唐军国,男,1975年2月28日出生,18664806661
法官助理曹仲威、郭思韵、吴清云、王诗婷
何春竹,女,1974年4月7日出生, 13825058636
王婧,女,1983年7月17日出生, 13751761243
胡鹏,男,1971年3月1日出生, 13609034702
黄坚,男,1970年5月5日出生,13808862755
黄敏洽,男,1966年6月6日出生,13500004829
刘卫鸿,男,1969年5月22日出生,13126436368
丁阳开,男,1961年9月30日出生,13903000456
近照:
家庭住址:
刘卫鸿手机:13126436368
迫害事实:
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主办法官。一九六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生。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广州市各区法院的判决结果都需要经过广州市中级法院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宣判,以前是明目张胆的做,现在是背地里干,等于已经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权。

到目前(二零二五年)为止,广州市还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二审开庭,也没有一个案子在二审时改判。这样的上诉没有实质的意义,充其量也就是走过场。

广州市中级法院有关法轮功冤案的二审,由刑一庭负责。最早全部由丁阳开任审判长。二零一五年开始改为全部由黄敏洽和刘卫鸿负责。所谓的合议庭,由黄敏洽、刘卫鸿和另一个法官组成,黄敏洽、刘卫鸿轮流当审判长,另一个法官为黄坚或王婧。

广州法轮功学员郑景贤,网名华夏正道,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刑事拘留,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底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于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中,郑景贤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不服,律师已多次口头或者书面向广州中级法院要求二审开庭,二审主办法官刘卫鸿电话告知律师合议庭已决定二审不予开庭审理,这是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依然非法枉判的严重违法行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4/15/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黄濡红的四年冤判-49264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1/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0938.html#1771102018-2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