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三月间,彭州市升平镇派出所三个警察(其中一个警察的警号是071881),连续三次,到杨仕珍家骚扰。在三次骚扰中,参与的人员分别有:石桥村恶党书记李冬和村长肖桂芬。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因为杨仕珍在外地打工放假,刚回家一会儿,彭州市九尺镇石泉村(原升平镇石桥村)副书记李冬、江X健、及村治保主任吴帮富、还有许多不知名的人(其中三个女的)来到大法弟子杨仕珍家中骚扰。要求她在三张纸上盖手印。
她不从,并告诉他们,这样做也会害他们自己的。他们说:你不按手印,等一会你家门外派出所的进来,就要叫你在三书上(他们手里拿着在我眼前晃着)签字按手印。由不得你这是一项政治任务。
然后脚镣手铐戴上在村上游村,并且弄去怎样整,就不知道了。我告诉他们:生死我已无所谓了,该生则生、该死则死。他们打了电话又进来几个人,一个人从后面抱着我。左右两人按着我的手,前面一人拿着“三书” (揭批书、悔过书、保证书、)搬着我的大拇指,强行按了手印,然后扬长而去。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村上的两个副书记江健、李冬,治宝主任吴帮富、治安队长唐某某,还有一个不知姓的,还有村主任包某某及队长肖肖又来了。
进屋后,副书记江健拿出“三书”让杨仕珍签字,被杨仕珍拒绝。江健说:“我们村上不强迫你签。但国安说,直到你签了为此,否则每月都来。只要逮着你讲真相、发资料,就必抓你、判你,跑不脱。”杨仕珍说:“永远也不会签。”
隔几天,不知是公安还是国安给杨仕珍的丈夫和儿子分别打了电话,要杨仕珍儿子的住所。杨仕珍儿子把杨仕珍的家庭住址发给了他们,否则他们不断骚扰杨仕珍儿子。
十一月三日,不知是公安还是国安又给杨仕珍的儿子打电话,要求去杨仕珍儿子家,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