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多,法轮功学员曾昭斌在送货途中被光山县公安国保队长周新春等人绑架,随后国保队长周新春、副队长付强伙同紫水派出所警察熊田阳等十多人开着车把曾昭斌带回家中,看到受邀来曾家吃晚饭的法轮功学员简学富、何远朗和李家志,立即不允许他们走,并当场抢走四人手机。然后,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了曾昭斌的住处。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家属到公安国保找人,办公室警察支支吾吾地说:“这个案子不是我们办的,你们去找紫水派出所的问问。”家属先后到紫水派出所、公安国保大队拘留所了解情况,要求放人。开始他们污言秽语地大骂一通,国保队长周新春吼叫道:“你们也都是炼法轮功的吧,再不走都把你们抓起来!”警察付强手拿一摞文件夹往家属身上连推带拥的把人赶了出去。
二零一七年七月下旬,光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案卷”退回光山县公安局,至今已近两月了,而简学富、何远朗二人仍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法轮功学员曾召斌已“取保候审”回家)。期间,法轮功学员及亲属多次电话交涉、找公安国保要求放人,国保队长周新春、付强等不仅拒绝放人,而且还用恐吓、威逼等手段强行法轮功学员和家属签字,重新捏造“证据”。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下旬再次向县检院诬告简学富等法轮功学员,企图加重迫害。目前三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廿八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周新春带领5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李良莲家非法搜家至11点半,并将李良莲绑架到公安局,因体检不合格拘留所拒收,李良莲于当晚11时回家。参与非法抄家的5个警察:付强、彭勇、陈林(女,警号088176)、范某(警号055329)、司机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