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多钟,郝明媚在租住的家中被骗开房门,遭大庆市公安局、乘风分局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进大庆市看守所。在大庆看守所的第二个月,郝明媚被杨波、冯海波五次非法提审。乘风分局警察以涉嫌「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破坏宪法实施的邪教)将郝明媚报检察院继续迫害。可是,检察院在无法证明这个罪名成立的情况下,在郝明媚不认可,一再向检察官反映冯海波、杨波非法提审、威胁恐吓、编造假笔录的前提下,检察官刘笑臣还是将郝明媚非法批捕,韩雪冬、丁宁又将郝明媚非法起诉到让胡路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第七次对郝明媚非法开庭。法官念公诉人的名字是丁宁和韩雪冬,可是出庭的是韩雪冬和李凯。陪审员是车美娜。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公诉科丁宁和韩雪冬对法輪功學員徐斌非法诉前核实,六月二十八日构陷到让胡路区法院。
十一月二十二日开庭初始,徐斌首先提出质疑:起诉书在上诉前核实的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符,涉嫌伪造。公诉人丁宁矢口否认,说徐斌已签字确认,并出示一份签字笔录,一看,是三个字的名字,徐斌说:你看看是谁的名字?公诉人这才发现拿错了,赶紧翻找,找了半天没找到,才不得不说,徐斌没有在任何笔录上签字。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瞿延来、安显萍非法开庭,地点在法院三楼小庭审屋,旁听席上只能坐九人。安显萍家人有五人、瞿延来家人有一人。瞿延来、安显萍都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审判长是张新悦,公诉人是封光、丁宁。在庭审过程中,律师都作了无罪辩护,他俩本人也不承认自己有罪。庭审十二点钟开始,一个多小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