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9519
中文姓名:
张国臣
姓名拼音:
Zhang Guoch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宽城区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吉林农安人,一九八四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二零零二年七月任农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德惠市公安局长。二零零八年九月任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二零零九年六月任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二零一四年九月任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长春市宽城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局长。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张国臣就在各个县、区公安局任局长达十七年之久,全程参与迫害。

张国臣在任职农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间,法轮功学员刘成军在监狱办理保外就医手续需要农安县德彪派出所盖章,十一月五日报告送到农安县公安局,农安县公安局与“610”办公室拒绝盖章,延误了时间,导致法轮功学员刘成军失去生命。

张国臣在任德惠市任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德惠市法轮功学员陈学冬、白瑞松、刘凤云、刘秀娟、马春丽、孙震等被迫害负有责任。

另外,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姜春贤、宋昌光、李久志、董得军、刘志臣、崔建波等二十多人被迫害致死,有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一人被非法判十七年重刑,被非法劳教高达数百人次。张国臣是责任人之一。

张国臣在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任职时,对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伟等被迫害负有责任;任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局长任职期间,对宽城区法轮功学员陈义红、冯金生、孙士英、王洪岩、王洪艳、穆君奎、张玉梅、李艳、胡大桅、李健、杨培侠等被迫害负有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张智敏将长春市宽城区分局局长张国臣起诉到区法院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8/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2256.html#1787235327-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