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河南省信阳市大法弟子司德利因起诉江泽民,被浉河区法院诬判3年零3个月,一审不服,上诉至信阳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信阳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人,也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下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当时,律师赶到中级法院追问情况,并且从法律角度告之起诉江泽民是依法行使宪法所保障之公民基本人权,并指出四月二十日,最高检举报中心网上举报职务分类中首次公开表明可以举报「正国级」官员。正说明了二年来海内外对江泽民的控告是合法的。中级法院邢三庭副庭长徐大力,一再推诿责任,指称判决是政法委和610办公室内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