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六日报导,在程波任职期间的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四川盐亭县法轮功学员梁潘、马永贤、刘维碧遭非法庭审。下午两点左右,非法开庭,法院不许家属旁听。庭审持续约两个小时,没有当庭宣判,主审法官杜尧庭长说十天或半月后宣判。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蒋梦梅、谭书会在盐亭县法院在特警、武警、消防警察和保安队、社区红袖套“戒备森严”下非法开庭了。在庭上,蒋梦梅寄信的事回避了,而是起诉她和老板传播真相的事。辩护律师又对公诉方提供的各种“证据”进行一一反驳。公诉方既拿不出法律依据,也拿不出可靠的实物证据,只是张口国家规定,闭口党的政策。两位辩护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放人。在庭审结束时,审判长杜尧明确指出公诉方的不足,并宣布改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