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延庆县康庄派出所王磊等几个警察,非法闯入到李金梅、刘淑兰、沈艳玲家裡骚扰。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半,延庆区康庄镇榆林堡村大法弟子王金兰和刘学萍在家中被延庆区康庄派出所警察王磊和李浩然诱骗绑架,非法关押在昌平看守所。
康庄榆林堡法轮功学员王金兰、刘学萍被非法拘留在昌平看守所至今。王金兰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律师会见了王金兰得知她被非法逮捕,逮捕时间是九月十四日。也就是说,康庄派出所王磊等警察在王金兰上次非法拘留、取保候审回家之后,仍不放过他们,借所谓的非常时期又故意加重对王金兰的迫害,事先开好逮捕证,而后进行綁架逮捕迫害。律师介入后,多次找王磊了解详情,王磊故意不见律师,故意推脱、故意撒谎说王金兰的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致使律师往返于延庆检察院多次,而后又到市中级检察院一分院、二分院。律师转了一圈也没见到案卷。律师不得已再次到康庄派出所找到王磊,王磊很不礼貌的说出实情,案卷还在延庆公安局法制科,并没移交检察院。律师针对康庄派出所警察王磊的言行决定控告他藐视律师,侵犯当事人权益的故意违法劣行。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半,延庆法院对王金兰和刘学萍开庭,律师针对公诉人的起诉做了无罪辩护。当时王金兰坐着轮椅出庭,因为康庄派出所警察王磊、李浩然在绑架王金兰的当天晚上,把她长时间绑在铁椅子上造成王金兰的腿不良于行,律师为此提醒法庭重视造成王金兰双腿不能行走的原因,要秉公执法对造成王金兰身体病残的责任人依法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