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宁夏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谢毅强的上诉案在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零四庭开庭,谢毅强的律师谢燕益依法出庭辩护,却被法官动用法警中途逐出庭。七月二十八日,谢燕益律师发出了《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专函》,谢毅强家属发出了《投诉信》。
在七月二十七日下午的庭审中,法官何文波、曾琳巧公然践踏法律法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为所欲为,多次故意打断、阻止律师谢燕益及谢毅强本人当庭辩护,一再声言:不允许提“法轮功”三个字,更不允许说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列入邪教范畴。
谢燕益律师对法官说:我的辩护发言,我的当事人的自辩护发言,均没有涉及与本案无关的内容,请法官允许我与我的当事人把各自的辩护词念完。
何文波、曾琳巧当庭多次违法剥夺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当事人的申辩权,不允许律师再说下去,还动用法警将谢燕益律师中途逐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