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9843
中文姓名:
王丙远
姓名拼音:
Wang Bing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港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
法院院长: 张汝成: 13898293188
部份法院干部电话:
马海涛 : 13009285818
刘 静 : 13898999995
王源深 : 13052680615
王福印: 13842948889
吴应权: 13050987776
安俊生: 13942911987
赵汝利: 13942952101
李孝青: 13904296611
近照:
家庭住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
法官:王丙远0429-2039022 13942976666
迫害事实:
龙港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因向最高检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而被抓龙港区白静被玉皇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目前(二零一七年八月)已被葫芦岛市龙港区检察院公诉科董程非法起诉,面临被龙港区法院法官王丙远非法开庭。

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刑事庭古月、王炳远两人以及检察院董程、王福飙等人,从二零一四年到二零一七年以来构陷、诬判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王淑兰四年,罚金五千元;尤跃宏四年,刘玉新四年,赵丽君一年,李淑清一年,金宏一年,高文志四年半,杨丽春一年,曹丽燕一年。还有赵淑兰,魏玉池,陈再芹,吕秀芝,白净,李艳英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辽宁葫芦岛市王淑兰被非法庭审-359853.html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迫害13名法轮功学员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27/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3019.html#1782622813-5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