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蕾自担任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以来,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万能钥匙、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证件等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抓人并疯狂抄家;之后再诱惑、威胁、伪造证据将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法院继续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晚上九点多钟,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警察身着便衣,在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的协同下,翻墙进入法轮功学员金德静(女,五十八岁)家,当时夫妻都在家休息。警察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当晚金德静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国保大队长李蕾具体负责此案。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点多至三点多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协同太和国保大队长李蕾等国保警察,使用万能钥匙,在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先后非法闯入锦州女儿河纺织厂法轮功学员刘传华、潘文杰、吕凤霞、王建茹的家,非法抓人,并非法抄走计算机、打印机、手机、U盘、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当日四人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看守所。辽宁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领着一帮警察在潘文杰家门口蹲坑,绑架并非法关押潘文杰。李蕾将构陷拼凑之伪证材料案卷交到太和检察院,八月份,由太和检察院将潘文杰非法起诉到太和法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王建茹、潘文杰、吕凤霞、刘传华四人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潘文杰家属随后聘请了律师维权,在律师向相关部门交涉并递交了相应的法律文件,在检察院曾两次退卷到太和国保大队的情况下,国保大队长李蕾仍进一步构陷,八月八日潘文杰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目前案卷被移交到太和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晚上九点多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等国保警察,在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副所长王志军、肇涛,女纺小区主任鞠玖春的协同下,出动二十多警察、多辆警车,采用万能钥匙、撬门压锁的手段,强行闯入太和区女法轮功学员陈再华、冯书东(夫妻)家,不仅非法抓捕了陈再华夫妇,还非法抓捕了他们的儿子(未修炼法轮功),当时在其家的法轮功学员郭立光和陈国文一起被抓走。当晚,三家均被非法查抄。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凌晨近二点钟,五人被非法拘禁到女儿河派出所,遭到李蕾等人的非法提审,直至下午四点钟左右。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多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在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锦州女儿河派出所警察和女纺小区鞠玖春(主任)、张秋艳的协同下,出动数十名警察(有的身着便衣)、车辆(有的没有警车标志),利用万能钥匙先后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谷贺霞、曲阿娟、姜德秋、杨玉辉、王丽华的家实施抓捕并抄家。曲阿娟因当时不在屋内,得以幸免。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八时许,杨玉辉和丈夫正在家中休息,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男)带领国保大队、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和锦州女儿河派出所的多个警察,身着便装,撬门砸锁,破门而入,将杨玉辉按倒在地、戴上手铐,她的丈夫随后也被戴上手铐。
二零一七年十月初,李蕾为达到构陷潘文杰的目的,补充侦查凑迫害材料,十月十一日太和区检察院「补充起诉」到太和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将构陷杨玉辉的案卷移交到太和区检察院。期间,检察院两次退卷到分局补侦。
据悉,杨玉辉被非法抓捕是有预谋的绑架事件。锦州市太和分局成立了由副局长张久义任指挥的迫害专案组,主要成员有太和分局的刘长杰、太和区政法委的李文虎、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警察皋辉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早上7点左右,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范灵秀在锦州太和早市讲真相时,被便衣警察绑架至太和派出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参与了此事。现范灵秀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晚七点多,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轮功学员李秀云在家被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等绑架、抄家,并非法拘留三天,十六日早晨回到家中。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艳秋在向世人发送法轮功真相台历时,遭锦州太和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李艳秋家中的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警察强行拿走。随后,她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李艳秋后,大队长李蕾积极构陷迫害材料,把李艳秋在不到一年时间内曾经被非法拘留和她在户外炼功,也当作“犯罪证据”,并很快移交到检察院。被绑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艳秋就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晚上九点钟左右,在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的协同下,以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长李蕾为首的国保警察闯入正在家中休息的法轮功学员王红家,将其绑架,并把大法书籍劫走。随后,王红被非法拘留。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王红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早晨,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玉芝到太和早市讲真相,后来她到锦州市爱心医院院内时,被一辆黑色轿车里的人强行拽上车,车内三男一女,着便服,其中有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在血压很高的情况下,刘玉芝仍被劫持到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她已于妻月十日回家。
辽宁锦州市太和区大法弟子聂晶,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讲真相发真相资料,发到一个警察手里,之后被锦州市太和派出所和太和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男)李蕾参与了迫害。当晚七点左右,警察用聂晶电动车上的房门钥匙打开聂晶家房门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和资料。现聂晶已被送到锦州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多钟,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伙同锦州市大薛乡派出所警察六、七人将正在家中干活的大薛乡流水村法轮功学员王伟(女)绑架并直接非法关押到锦州看守所。同时,他们抄走了大法经书和师父法像。在抄家的过程中,王伟一直和这些人讲真相。现构陷王伟的案卷已被递交到太和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早晨,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玉兰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期满,却被早已等在锦州拘留所大厅的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和另一国保警察戴上手铐劫走。
锦州法轮功学员康桂云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热电厂附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长杰和李蕾为首的国保警察与下辖的派出所对康实施绑架和非法抄家。
当天,蹲坑的警察共绑架了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康桂云(七十岁)、刘宝莲(八十一岁)、陈文学(七十七岁)、李淑芳(八十岁)、刘玉荣(六十岁)、金晓梅(五十二岁)、张英玲(六十一岁)、张淑媛(八十一岁)、张素琴(七十二岁)、胖王(八十岁)、李维新(八十四岁)。
后来,康桂云、刘宝莲、张淑媛被办理“取保候审”后回家。张素琴因家中有个精神失常二十几年的女儿需要照顾,被放回。其余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至今,刘玉荣、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一直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锦州太和国保警察有对康桂云等七位女法轮功学员提起非法起诉。因构陷证据不足,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三月十六日,此构陷案被凌海检察院退回补侦。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又经凌海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二二年八月,锦州市凌海市法院下达非法判决,其中张英玲、金晓梅都被枉判三年、罚金五千元;康桂云两年半,罚金五千元;刘玉荣、李淑芳、陈文学皆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两千元;刘宝莲非法刑期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晚上九点左右,郭淑芬(郭义)在锦州太和区北郊附近讲真相,被恶人举报到锦州市太和区北郊派出所。锦州市太和区太和分局北郊派出所伙同锦州市太和区太和分局国保支队派出十名警察出动两辆警车,领头的是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刘长杰,刘长杰等人将郭淑芬绑架。
当晚十点多,警察砸门闯入郭淑芬家查抄,抄走大法书籍、现金一万多元,还抄走给孩子上课打印作业的打印机和电脑等物品。目前,郭淑芬被非法关押在太和分局北郊派出所。参与非法抄家的有一个叫朱婷婷的女警察,还有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警察刘昌兴和李蕾。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锦州法轮功学员贾精文在自家六楼被太和公安分局李蕾等人绑架。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李蕾等人将法轮功学员王桂令(60多岁)、王舟山、孟春英、刘玉荣(62岁)、许清焱、刘景菊(70岁左右)、靖素明(73岁)陆续绑架、抄家,其中靖素明因严重心脏病被所谓“取保候审”;许清焱因被迫害出脑梗昏迷,医院认为她“活不了几天了”,太和国保才给办了“取保候审”,其余五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已七个月有余。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一伙便衣突然闯进孟春英家,把她手臂反扭,摁倒在沙发上,然后一顿乱翻,抢走很多孟春英的私人物品,至今没出具清单。锦州市太和国保警察为了将孟春英送入看守所,拉她去医院体检验尿,三名男警把她推搡进医院女厕所,因她不配合验尿,警察李蕾当胸就是重重一拳,令她几乎窒息,之后又一顿拳打脚踢,仍没达到目的。三人又将她拖到住院部一张床上,三人摁住孟春英,叫来一名医院女护士强行实施导尿,没有任何遮挡,孟春英抗议,这才扯过一张布单作为遮盖。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堪称是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尤其李蕾、刘长杰等人,他们也因此而升了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