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3
编号:
E000100582
中文姓名:
洪维浩
姓名拼音:
Hong Weihao
性别:
职务职称:
国保大队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眉山市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国保大队:8107861(办)
费光树:13320934389
伍志国:8389822
近照:
家庭住址:
眉山市东坡区国保大队队长洪维浩,电话:13550505388
迫害事实:
四川眉山市国保六一零人員。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眉山市法轮功学员吕翠容在家里被眉山市国保六一零苏晓东、洪维浩、李××等一行七、八人闯入家中绑架。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陈花容(七十多岁)被冤判一年,缓刑;法轮功学员王学珍(八十四岁),被冤判两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审判长邓雅心,陪审员徐虹,陪审员徐丽娟,书记员陈柯辛。国保大队长洪维浩是办案人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眉山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判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2/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503207.html#25121211120-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15/四川眉山市吕翠容被迫害事实-3554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