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吉琼(女、51岁)依法诉江后,三凤镇派出所警察曾开车去她家骚扰,没见到她本人。
三凤镇派出所所长蒋保华带着两个协警,2016年腊月中旬去法轮功学员罗仲英家里,说是解除对她的监视;2017年3月再次去她家,并照相,还要她保证不炼功,因她是法轮功学员,她外甥没有当成兵,这是中共邪党利用株连迫害破坏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关系。2017年10月11日,四川遂宁市镇江寺派出所五个警察敲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冯小华(女、50岁),冯没有给开门,警察离开时给门牌号码拍了照。10月19日上午九点多钟,育才路派出所四个警察直接到法轮功学员赵燕(女、70岁)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进屋后每个房间去看了一遍,然后问赵燕老伴:你身体好不好?赵燕到哪里去了?她老伴说:买菜去了。又问赵住哪个卧室?后来就离开了。据知情人讲,警察还给小区大门拍了照,盐市街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还叫门卫监视赵燕。此前,9月中旬,盐市街网络员吴春艳带着两个男子来到赵燕家门口,赵不在家。吴春艳问赵燕的老伴:孃孃在不在家?我们来问一下房子问题。后来也没问房子就走了。
2017年3月,所长蒋保华带着协警姚光敏去曹云(男、70岁)家,让他在家,别出去说。3月5日被骚扰的还有曹德云(女、72岁)。
2017年3月20日,蓬溪县荷叶乡派出所的协警姚光敏带着三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苟基明家,进行非法询问:还炼吗?苟基明答:怎么不炼呢?!要炼。警察说:要炼就自己在家炼,不要出去说,不要发资料。
2017年3月22日蒋淑芳(女、70多岁)被三凤镇派出所警察骚扰,协警姚光敏進门就问:你现在还炼法轮功没有?蒋淑芳老人坦然答道:宇宙大法我要坚修到底!
2018年3月9日上午9点左右,四川省蓬溪县2名大法弟子姑嫂在四川省蓬溪县三凤镇叫倒马坎村公路上讲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之后,三凤镇派出所出动四名警察驾驶警车将她们拦截搜包,起出若干真相小册子,护身符和真相粘贴。她们告诉警察江泽民血债帮诬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讲清真相是在救人。
警察姚光敏(曾多次带人对大法弟子骚扰和抄家)及周义人(警号:500094)口出恶言诬蔑,将她们胁持到三凤镇派出所非法审讯,她们持续给警察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周义人气急败坏,叫嚣,不让她们说话。警察把2名大法弟子隔离审讯,追问真相资料来源。姚光敏通知她们在外地干活的家属,召来镇上女工作人员来所里搜身,给她们强制按手印、照相和抽血,谎称走程序,直到下午他们整理好了所谓「材料」要她们签字未果。一警察说:“你们签不签都没关系,照样关你。”下午四点多家属赶到,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不住的训斥姑嫂俩,并给警察递烟。警察还去她们家抄家,没有搜出啥来。晚上九点多,派出所警察将她们上手铐准备送拘留所非法关押。把她们拉到县城道恒骨科医院抽血、尿检、做B超、心电图、胸透,警察虚伪的说“ 对你们多好,还免费体检。”她们直指迫害就是迫害,在警车上一再告诉警察不要追随江泽民血债帮行恶。晚上十一点左右,她们被送到遂宁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并被告知拘留期十二天。
三凤镇派出所警察罗国强、范峰、姚光敏、周义人等参与迫害,警号有:500094、500095、500168、812613、031407。
案内相关违法失职人员身负公职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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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