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河北高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非法庭审,公诉人蔡立功和姚素玲蔑视法庭,责骂律师,非法庭审因此而终止。
蔡立功还当众辱骂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并扬言:你们不认罪,请这样的律师,有的民众还张贴我,要重判你们!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河北省高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第二次非法庭审,历经三个半小时,律师为两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位当事人最后也为自己做了修大法无罪的自我辩护。可是,公诉人蔡立功的庭上表现却令人匪夷所思。
十二月十四日的庭审从上午十点进行到下午一点三十分。程序走完后,法官宣布休庭,当日没公布结果。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孙丽英、李艳秋在保定市高阳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据悉,韩俊德已被法官提前开庭,非法庭审。
法庭上,公诉人蔡立功,在法庭强词夺理,或信口雌黄,夹带着咆哮狂叫,法官让他平静点问话。
公诉人蔡立功提交量刑意见书:对在看守所生活已经不能自理、七十二岁的韩俊德提出八年半的刑期,对孙立英、李艳秋提出八年的刑期。在场无论谁听到了,都觉得蔡立功在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