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在上海奉贤区法院因姚成旭散发告诉人们真相的资料,对其非法庭审,诬判两年。审判长叫陈士龙,公诉人是奉贤检察院的周少鹏(音)检察官,辩护人是法院指派的援助中心律师。
非法庭审的休庭阶段,审判长把下面旁听的六一零人员和公诉人一起叫到庭后商量对姚成旭的量刑问题,几人商议后非法判姚成旭两年有期徒刑,可见中共邪党的法律就是欺骗老百姓的说辞,迫害老百姓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