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丁俞国的父亲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告知浦东检察院自己被委托为丁俞国的近亲属辩护人。浦东检察院案管科推诿拒绝。丁父被阻挠进入检察院,无法当面递交,只能分别向浦东检察院案管科及承办检察官陈钢(迫害过多名法轮功学员)邮寄了近亲属辩护委托书、近亲属阅卷申请、近亲属辩护申请。二十七日,电话联系陈钢,陈以手续不全的理由拒绝。二十八日,丁父再次向浦东检察院案管科询问回复,案管科断然拒绝。丁父只能向检察院申诉控告中心递交申诉,申请纠正案管科及承办陈钢的违法行为。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上午九点半,上海浦东法院第九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丁俞国,当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上海浦东法轮功学员法正平被构陷的案卷5月中旬到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 陈钢(401室)承办批捕检察官 江学(401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初,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通知法轮功学员秦红仙,已经被起诉了,秦红仙才知道自己被立案一直在被非法走程序。承办起诉检察官 陈钢(4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