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乳山市下初镇法轮功学员郑旭飞,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被警察非法抓捕。郑旭飞的母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下午去法院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朱义全告诉她,郑旭飞被判刑四年。据悉,现在郑旭飞正在上诉。
郑旭飞提起上诉后,乳山法院朱义全到看守所要求郑旭飞将一审判决书退回,说是漏掉罚款一项。郑旭飞不给。在二审开庭时,乳山检察院又进行抗诉,要求威海中级法院对郑旭飞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