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肖宝藏(0312--5862998 13903329876)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非法庭审开始进行,审判长陈春华宣布开庭后,公诉人范颖宣读对法轮功学员杜贺先的非法指控,指控罪名就是所谓的刑罚“三百条”。公诉人念完后,辩护律师根据公诉人起诉书中所谈到的有关指控进行了逐条有理有据的驳斥,包括公安机关从开始的抓捕到非法取证,都是在触犯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雄县法院在保定看守所内向杜贺先宣布了枉判七年的非法判决。当庭杜贺先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