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7
编号:
E000103093
中文姓名:
王润明
姓名拼音:
Wang Run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青羊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江汉路东署前街42号,邮编610031
院长:谢立新13880822828,住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尚西二路89号4栋2单元602。
[刑庭] 电话:028-86633826、86637023、86635127
庭长:朱传明 02886630082
副庭长:李波 02886631715
法官:王润明02886633058
法官:唐志敏 02865213771;蔡茂(戎)02886263017;秦朗 02886275067
法官助理:叶俊杰02886275269;俞蓝天 02886633826
书记员:李卓桐 02886633058;张丹丹 02886263017;刘阳02886633058;郝爱玲02865212920
刑庭内勤:胡科0288663810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十一点,被非法关押15个月的法轮功学员莫善益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第六审判庭被非法开庭,莫父为儿子依法做了精彩无罪辩护,审判长王润明虽连声叫好,但最终法庭还是听命“610”的安排,非法判莫善益3年6个月、罚款3000元。莫善益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至下午四点,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潘晓江、张山、刘海英进行非法庭审,无视律师的无罪辩护,最后法官王润明不顾事实、不依法律,只按政法委610的指示非法判潘晓江四年、张山二年、刘海英二年,并勒索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7/父为子做无罪辩护-审判长称有理有据却仍判刑-37070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5/成都市潘晓江、张山、刘海英被非法判刑-37019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