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103728
中文姓名:
左诗玉
姓名拼音:
Zuo Shiy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鞍山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鞍山市中级法院书记员。

二零一六年张德被非法冤判四年半加五千元的经济迫害。张德不服判决,上诉到鞍山市中级法院,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官明知是冤判,在鞍山市政法委和“六一零”的胁迫下维持原判。受理张德上诉的中级法院的审判长是单亚东,审判员郭文伟,代理审判员何健宇,书记员左诗玉。

家属再次向鞍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了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法官王宇明,在高压下,通知家属驳回申诉状,维持原判。后家属又向辽宁省高级法院审监二庭提出申诉,办案人隋福田法官通过邮寄驳回申诉,维持原判,家属无奈只能控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30/两年劳教、十四年半冤狱-辽宁海城张德仍陷囹圄-37311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