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13
编号:
E000104156
中文姓名:
邹大明
姓名拼音:
Zhou Da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员
工作单位名称:
高新园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3单元,邮编:116000
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邹大明(男):0411-82207539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3单元,邮编:116000
电话:0411-82207509
检察长:李彤(女):0411-82207501
副检察长:姜健(女):0411-82207502
副检察长:李林
政治部主任:王浩然
办公室主任:王明盟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潘龙:0411-82207530
员额检察官:许淑鑫
员额检察官:王堃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代):陈铮
员额检察官:王珊
员额检察官:邹大明:0411-82207539
助理:朱健:0411-82207535
收发室接待处电话:0411-82207500
其它科室电话:
202室:0411-82207527,手机:17604092241。
202室:0411-82207526,手机:15040566018(尾号也可能不是8)
203室:0411-82207571,手机:18141222272。
未知科室:0411-82207519,0411-82207537,0411-84454573,0411-82207510(此电话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手机18804267595
根据座机尾号号段分析其它未知科室电话可能是82207531一直到82207539
近照:
家庭住址:
高新园区检察院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3单元,邮编:116000
高新园区主管办案检察官:周大明,电话0411-82207539
迫害事实:
高新园区检察院检察官。

2018年8月23日,刘肖雄被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构陷到高新园区检察院批捕科,刘肖雄被非法批捕。

2018年10月15日,构陷刘肖雄的“案件”被大连市高新园区公安分局移送至大连市高新园区检察院,家属聘请律师去检察院阅卷,检察官周大明推诿说我这里不能阅实体卷,只能去甘井子区检察院阅电子卷,经家属和律师一再坚持下,周大明才给阅卷。

律师会见完当事人于2018年10月28日给检察官邮寄了对刘肖雄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家属又于2018年10月31日去检察院找检察官反应实际情况,称他不在,派周大明助理朱健接见了家属。助理让家属写一个法律条文和情况反应书于次日交给周大明。

2018年11月1日,家属再次去找周大明,却遭到他违法录像,只允许他母亲一人在接见室问话并给她录像,让她签字。家属问周大明是否收到了律师的不予起诉意见书,被告知没收到(而实际已经签收了)。

2018年11月30日去检察院找办案检察官邹大明,但是他仍然不接见,工作人员说他去提审了,并告知律师邹大明说有事和律师电话沟通,让律师回去。家属和律师又要求见检察长反映情况,被回复检察长不是你们想见就能见的,家属多次吃闭门羹。

后家属又给邹大明打电话,结果发现他在办公室却不接见,无奈家属又打电话到诉讼监督部反映情况并当面递交律师的不予起诉意见书,接待人王凯和另一工作人员却给家属全程录像(每次进门之前都让家属把所带手机和包都放在门外的储存箱里),并一直追问所提交的其他材料(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和有关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解除的相关文件)是谁给的,被告知家属不要做些反党反社会的事儿,家属反应完当事人的情况后才离开检察院。

近两日家属给检察官打电话得知,刘肖雄案卷于前两日退回公安第一次补充侦查,邹大明告知家属你们要是觉得我违法办案可以投诉,我们也有纪检和督查。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大连市高新园区法院非法对许丽庭审。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为许丽做了全面的无罪辩护。许丽本人也义正词严的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面对律师和许丽合法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蒋春艳及检察官邹大明几乎无言以对。六月下旬,许丽被非法判决四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9/曾遭四年冤狱折磨-大连许丽再被诬判四年-389761.html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许丽被非法批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30/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9539.html#181229212259-2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8/大连软件工程师刘肖雄被诱骗劫持-检察院退案-37816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0/遭警察诱骗劫持三月余-大连工程师被构陷至检察院-37693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