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104157
中文姓名:
毕延禄
姓名拼音:
Bi Yanlu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长
工作单位名称:
道外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南直路695号 邮编:150056
办公室电话:座机(0451—87070000)
法院院长:王葳(女)87070008
副院长:尚曦明87073006、郑兰滨87073005、秦晓斌87816001、马功辉87073003。
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巩东梅58925219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道伟 87073020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革 87073015
政治部主任:宋晓光 87073017
[信访办]杨晓娟87073013、曹立明87073073
近照:
家庭住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
地址:南直路695号 邮编:150056
院长王葳;
主审法官:孔令红0451-87073046 15546171848
审判长:毕延禄0451-87073045 13936691230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蔡伟华被庭审,所谓“案件”再次被退回道外区检察院,但检察院继续构陷。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哈尔滨道外区法院再次对蔡伟华开庭。

合议庭由道外区法院毕延禄,法官孔令红和一位哈尔滨某大学老师组成;公诉人是道外区检察院安颖。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及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人员在哈市第一看守所内秘密开庭,没有通知任何家属及朋友。宫文义当庭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护:我无罪,信仰自由,“法轮大法好”,你们应该无条件释放我。并和庭审人员讲了真相。参加非法庭审的人员有:审判长毕延禄、审判员宋雪梅、陪审员朱良超、书记员殷世琳、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检察员赵小娇。

哈尔滨市道外区法轮功学员宫文义,被哈市道外区法院秘密开庭并非法判刑九年,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左右被劫持到哈市呼兰监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0/哈尔滨道外区检察院再次构陷-善良妇女被非法开庭-37693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