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晶被经开区法院非法立案(承审法官:张玉辉)。李晶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四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李晶在经开区福临家园小区被长春市经开区分局与深圳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三月廿八日,被经开检察院非法批捕,五月廿五日构陷案送到公诉科(公诉人:陈亚平)。十一月七日早晨6点,李晶从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被带到经开区法院秘密非法庭审,未通知李晶家属,当庭坐满了公检法的人员,整个过程持续20多分钟,整个庭审过程中不允许李晶说话,剥夺当事人合法辩护的权利。非法庭审结束时,公诉人给李晶看初审结果,恶人妄称要冤判她7年及第二次非法开庭的临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