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建于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四川省南充市委书记。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是当地迫害的责任人之一,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一五年九月,刘宏建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