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四川成都法轮功学员袁学芬、文举平被龙泉驿法院非法庭审,袁学芬面带微笑,轻言细语的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受益的事实。69岁的文举平当庭反驳公诉人对法轮功的污蔑,并指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宣布对法轮功书籍的解禁,表明拥有法轮功书籍和光盘都是合法的。他们的发言不断的被审判长打断。
公诉人陶东梅根据省政法委相关领导的非法要求,建议法庭判袁学芬三年半,袁学芬的律师态度平和的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最后,袁学芬被枉判二年。文举平情况暂时不详。两人都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官陶冬梅,不核实证据,不排除非法证据,包庇公安国保大队王亮等,构陷法轮功学员袁学芬,将此案递交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