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早4点,七台河市新兴区大法学员李红霞被新立派出所绑架至第二看守所、精神病院进行迫害使她吐血,又送第一看守所,第一看守所不收(当时她走路都困难)。副局长张和平、610毕科长不顾她家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又没有丈夫照顾孩子,非法将李红霞判处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