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开江县法轮功学员邓道恒,被非法关押一年多,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被秘密庭审,没有开庭公示、没有通知家人、没有旁听。审判长是开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光勇、两名陪审人员与书记员。公诉人是开江县检察院李明作。该法庭指派一名作有罪辩护的律师。非法庭审过程中,邓道恒正气凛然的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当审判长最后问及:你是否认罪?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时,邓道恒坚定的回答: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我无罪,当然要炼!法庭当天没有宣判。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下午,法轮功学员邓道恒被开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非法秘密开庭审理,没有开庭公示、没有通知家人、没有旁听。邓道恒秘密诬判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不给家属任何通知,不给家属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