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4月9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忠芳进行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是李波,青羊区检察院公诉人是马世川。
法轮功学员李忠芳,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21世纪花园。2017年8月1日李忠芳出门买菜,被跟踪的社区人员举报,随后被青羊公安分局东坡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3点左右,东坡派出所4名警察劫持着李忠芳到其家中,非法抄走李忠芳的法轮功书籍,并同时将李忠芳劫持回派出所。次日早上,家属被告知李忠芳已被非法关押到成都市看守所。李忠芳被绑架后,一直绝食抵制迫害,曾被非法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的定点医院—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手铐脚镣铐在床头,并被强行输液、鼻饲灌食。2017年10月27日,东坡派出所警察通知李忠芳家属说:李忠芳身体状况很危险,让家属到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天中午家属到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到李忠芳身体极度虚弱,还被戴着手铐和沉重的脚镣。看守所警察和李忠芳主治医生拿出一张印有“沟通记录”的文档纸张,上面写着李忠芳的病情诊断:1、重度肺炎;2、全身衰竭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并称若持续下去,“将导致全身衰竭、感染加重,病情恶化,甚至死亡。” 让家属签字。家属质疑:李忠芳的身体状况既然如此严重、怎么还能羁押,戴着手铐脚镣受折磨?家属和律师就医生告知的李忠芳的身体状况,向青羊区检察院提出取保申请材料,但一直未收到回复。律师试图联系承办检察官,一直无法打通其电话。2018年4月9日上午,青羊区法院对李忠芳非法庭审。法庭上,李忠芳被迫害致身体虚弱,且神志恍惚不清。身体不停颤抖,说话语无伦次。律师和李忠芳的女儿在法庭上为她做了无罪辩护,但法官和公诉人对事实置若罔闻,多次打断律师的发言,并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判决书,对李忠芳非法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忠芳当庭表示要上诉。2018年7月2日,李忠芳被送入成都女子监狱三监区迫害。目前,李忠芳已被迫害的出现神志不清,身体状况危急。但监狱方却一直拒绝家属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