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4
编号:
E000105699
中文姓名:
习海平
姓名拼音:
Xi Haiping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员
工作单位名称:
合江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合江县检察院检察员,非法起诉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泸州合江法院诬判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庭审与判决中,把合法的法轮功资料作为所谓“罪证”,并以资料的数量作为非法量刑的依据,制造冤案。一审中,高贤英(76岁)被诬判七年,勒索罚金七千;张元华(48岁)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邹明英(53岁)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两千。三位法轮功学员提起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8/四川泸州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被非法二审-38887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