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早上8点7分,内江市市中区壕子口派出所两个副所长肖林源、刘祥东等5个警察闯到王庆芳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15本左右,炼功卡3个,《明慧周刊》5本左右。警察将王庆芳绑架到壕子口派出所,录口供,照相,4个多小时才放回家,警察说有人告王庆芳,本来要拘留5天,看年纪大了放她回去。第二天晚上大约10点钟左右,又有3个警察上门,其中警察汤先叫王庆芳按手印,说把事情办完了就把书还给她。八月二十日,王庆芳于到派出所要大法书,警察又叫她验血,她没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