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月15日,大法弟子曹国志被非法判刑四年,从林甸县看守所转关到大庆监狱。在大庆监狱集训队,他和恶警大队长潘绍林强行“转化”曹国志,找其谈话、威胁曹国志,一看曹国真的不转化,就说软话,并给曹国志找暖瓶、腰带和剃须刀,说只要配合写了“五书”就完事了,曹国志没配合。最后他就说:“好,我看你有多少钢,不许睡觉,罚站,不写就不能解除。”让犯人看着曹国志,不让坐下,也不许睡觉,每天只有三个半小时休息时间(夜间1:30─5:00)足足站了一个月,曹国志的腿肿了,脚也肿得脱不了鞋了,脚底出了两个大血泡。
后来曹国志被迫害致精神恍惚,但仍然没有写“五书”,潘绍林又加大力度,索性三天三夜也没让曹国志睡觉,也没让坐下,他又指使犯人李伍、王朋开始给曹国志上刑,用皮鞭抽头部、颈部并且让曹国志“撅着”,然后又让别的犯人骗曹国志,说抄一段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