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阎荣杰,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用手机热点,向就诊的市民提供上网阅读法轮功真相的方便时,遭医院保安恶告,被越秀区农林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
阎荣杰坚信自己无罪,依法向各级监察委、人大、法院和检察院控告了一审法官蔡正尧和检察员张惠。代理律师也依法控告了办案警察龚铁勇和朱俊开。七月三十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