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赵桂英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路过四丰乡新发村,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时,被路人高云龙恶意举报后绑架。近日赵桂英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这是赵桂英第五次被佳木斯中共司法系统绑架。参与迫害赵桂英的主要责任人名单: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李晓龙 、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局长李德才、郊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佳木斯市拘留所所长赵明、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宋涛、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郊区四丰乡派出所所长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