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12358
中文姓名:
周有志
姓名拼音:
Zhou Youzh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镇文教室
邮政编码:065802;办公室座机:0316—5311740
校长:王洪桥 13172135999
副校长:周有志 13832662510
迫害事实:
文安县新镇文教室副校长

2015年,河北省文安县新镇教师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三位老师抱着对政府的最大信任,向最高法院提交了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信。让人想不到的是,2015年12月,文安县新镇文教室说因他们控告前国家元首,是参与政治,停发他们的工资至今。要想恢复工资,就必须承认自己是诬告滥诉,并签字保证,如果不签,认识“错误”态度不好,就开除。

新镇中心校校长王辉命令王彩霞老师和肖瑞苓老师(她们两位在一个学校)在教学楼外的一间平房里,不得进入教学楼,也不许去别的地方,王校长说:“不能让她们闲着,得找点活干。”就找了一些没用的废旧文件,让两位老师整理,假装在工作。即使王老师心跳过速,站不起来,王校长还要求她打扫屋子、擦地,迎接县领导。

王彩霞老师的女儿找他理论(从此以后有全程录音),说这么做不行,是犯法的。”而后三位老师和王校长讲道理:”王校长根本听不进去,只说:“别跟我说那些,我不管,上边要我这么做,我就得做。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不签,签个字得了,工资就到手了。”后来听一位老师说,那两个主任给录了音,打算把三位老师说的话交到局里。

接下来,三位老师去了文教室,刘宏明校长说:“你们的控告信没事了,没犯法,但想要工资,必须得写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副校长周有志接话说:咱们别再等啦,该低头就低头,先把工资保住再说。
王彩霞老师:现在不是文革了……

王彩霞老师:你跟王洪桥校长(刘宏明退休,王洪桥上任)也说一声,跟教育局给我们要个理由,到底我们触犯了哪一条法律?给我们个书面答复,停工资、停课,我退休了也不给我办,什么理由?

周有志校长:你这么着,信访局上访去,该退休了谈不成,教育局不应你,文教室管不了。据我听说,你们这事是省里督办,一概口头传达。

他明知道上访既是被抓,还多次让三位老师去,还特希望能把三位老师开除,或是让派出所把他们抓起来。迫害刚开始那阵,周有志校长和王彩霞老师在一个学校教学,他就对王老师说:“我上这来的任务就是转化你。”

文教室行不通,所以三位老师决定上教育局讲真相。到了教育局,接待的是任建强主任和李尚军副局长,三位老师把各自得法的经历告诉他们,还有大法的美好,大法在全世界有多么受欢迎。不管我们怎么说,他们都不说话。之后,他们就象踢皮球一样,把这件事推来推去,谁都不管。

三位老师又找到教育局,教育局叫来了610主任。610主任根本不给讲话的机会,完全就是在听他说,三位老师只得抢着把真相讲完,但他无动于衷,还说:“我知道的比你们详细,我每天守着明慧网。不过你们跟我说说还行,要是去大街上说,就抓你们。算了,我还有事,想要工资呢,就得签三书。”

2019年5月初,三位老师把控告信交到县法院,法院迟迟不给答复,打电话问,被告知说只有一个不属受案范围的通知。通过别的渠道,听说法院已经和教育局通过话,教育局推给了政法委,所以法院不敢管。过了不久,三位老师又告到市中院,但中院和县法院的做法一样,不给答复,打电话催,才给了一张印有中院红色印章的不属受案范围的通知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9/河北文安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被剥夺工资四年多-40309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