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下午,临沂市临港区朱芦镇法轮功学员曹国贞在家中被绑架,被抢劫4000元现金。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莒南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情况下,在莒南县看守所对曹国贞非法开庭。主审法官闫汝华,陪审法官:朱明伟、王言海。公诉人:张晓娟。十余名法警与曹国贞家人、朋友参加旁听。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在律师两次作无罪辩护情况下,莒南县法院法官闫汝华枉法判决善良法轮功学员曹国贞六年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