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112678
中文姓名:
朱希江
姓名拼音:
Zhu Xij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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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希江 教导员 26852 13393291077
迫害事实:
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辅导员。

二零一九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点,河北省邢台市人民广播电台退休主任编辑、法轮功学员陈星伯在自家的楼下遭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宋嘉熙带领数十警察绑架、抄家抢劫。国保大队辅导员朱希江为了构陷陈星伯,哄骗陈妻孙兰平辞退了维权律师,还到离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胁迫陈星伯的姐姐与家人,企图搜罗所谓“证据”。

国保大队辅导员朱希江利用卑鄙手段,请陈星伯的妻子孙兰平等吃饭,在餐桌上哄骗她们要将维权律师退掉,说请维权律师会把事情搞的更糟,只能请当地律师。孙兰平就按照朱希江的旨意,辞退了维权律师,又重新请了地方律师。朱希江就又开始在陈星伯家抄走的东西上进行构陷。

桥西公安分局认定法轮功为×教是滥用法律,朱希江给亲属的一份扣押物品清单上记录家中扣押的物品,全都是单纯的持有,即使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单纯的持有,无论数量多少,都不构成犯罪,都是合法的。陈星伯被封、扣押的财物、资料,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资料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应交持有人一份。但在搜查和扣押物品时宋嘉熙故意不让陈星伯在场,他妻子孙兰平虽然搜查时在家,但并没有让她当场参与清点扣押物品的品种和数量,没有当场制作扣押物品清单和让她签名。扣押物品清单是在扣押数小时后,朱希江才要求陈星伯夫妻二人在扣押物品清单上签名,而且仍然没有清点扣押物品店的品种和数量。由此可见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都是经过办案人员事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调整,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构陷。据孙兰平讲,她每天打扫卫生,家中最多十几份《明慧周刊》,80份是绝对没有。其它的东西也有不少出入。办案人完全是采取了伪造证据违反法律的恶劣手段。

朱希江等警察,还到离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去骚扰陈星伯的姐姐。吃了闭门羹后,又通过当地公安找到其姐的儿子。他们与其子电话沟通后,要找陈的姐姐见面。即不报性命、警号,又不肯讲自己的单位。姐姐儿子告诉他们我妈到外地去了,具体去了哪里也搞不清。两天后,宋又给姐姐儿子打电话:看来你妈是执意不肯见了,我们很快就走了,你与我们还是要见一面吧。姐姐儿子被迫无奈就同意了。见了面,他们欺骗说:你的舅舅犯了罪,问题不严重,但还是会判他。我们来的主要目的是要你妈妈写一个证明材料,就是要证明她是不是给你舅舅寄过法轮功资料,有和没有寄过都没关系,只要讲清楚就行。姐姐的儿子说:他们炼了二十多年了,什么资料?哪一年的?过去了若干年的事,搞这个事有什么意思吧!这个材料也不能写,如果说寄过和没寄过,你们明明是要害我舅舅,否则就是害我妈妈。

这些不法警察一看骗不了,朱希江马上拿起电话给孙兰平,操控孙兰平。孙告诉姐姐的儿子:要你妈妈写二零一六年到二零一九年期间给陈星伯寄过法轮功资料 ,还要写上什么时间从哪个邮局寄的就可以了。姐姐儿子把电话挂断。孙兰平又给陈星伯的小妹妹打电话。小妹妹又马上电话传了孙兰平的意思。陈星伯姐姐的儿子要他们以后再不要给他家来电话了。国保们达不到目的,就威胁姐姐的儿子:你妈不肯见,我们会到网上通缉她,我们回去就办这个手续,等抓到后,我们还会来审讯她。最后,他们在手机上还给姐姐儿子发了证明材料的格式怎么写,还要求写上姓名,按手印,及身份证号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16/河北邢台市广播电台主任编辑陈星伯被非法判刑三年-422156.html
为构陷退休编辑 河北邢台警察胁迫其亲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28/为构陷退休编辑-河北邢台警察胁迫其亲友-39762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