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至2003年,“610”主任耿占峰、耿超、贾立超、李晓峰、赵须丑、魏朝辉、陈阔、孙占周等人经常闯到家中搜查,他们逼迫放弃修炼并让陈苏女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陈苏不写,他们就诬陷陈苏散发法轮功资料,并以诬陷之名劳教三年,在劳教所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迫害,体罚、不让睡觉,强迫看歪曲、污蔑法轮功的录像,被强行洗脑转化迫害;并威胁逼迫无偿做劳工。
2001年9月10日上午,610的恶警刘光旭、贾力超等人将大法弟子张哲戴上手铐、脚镣从辛集市看守所提出,带到康素小区16号楼(202),这是张哲丈夫的哥哥陈西卜家,当时陈西卜夫妻都被关押在看守所迫害,恶警在那里私设刑堂,对张哲大打出手,先是打她的脚,膝盖和肩膀,棍子打折数根,后来恶警将棍子泡在水里防止再折,贾力超指使刘光旭、陈阔、聂小华、温向辉,还有一个戴眼镜的小平头等六人,轮流用湿棍抽打张哲的双腿。
恶警下午先是刘光旭打她的脸和下巴,后他们将她按倒在地,有人在背后提着她带有背铐的手,随后将一块木板放在她的小腿肚子上,然后他们一边上去一个人,使劲往下踩,恶警怕她的喊声叫人听到,将所有的门窗关闭,窗帘拉上,在这一天当中不许她吃饭、喝水、上厕所、不许坐,并且讯问笔录不写真实的地址。这一天张哲被打的满身青紫,两条大腿紫黑紫黑的,脸也是青紫,嘴里都被硌烂。
张哲的腿脚至今都是麻木没有知觉,左腿上落下一条沟,不能正常走路,不能长时间站立,腰疼的连桶水都提不动,后背脊椎象棍子一样发挺,下巴动不动就脱臼,而且也是麻木的,吃东西都费劲,落上残疾。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辛集市公安局头目耿超、贾立超、李晓峰、陈阔、李帅等一帮人随便撬开门闯入刘文家,没出示任何证据就随便抄家,抢走VCD机子一台、海信电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喷墨打印机一台、BB机一部、汉语词典一本,把屋里翻的乱七八糟,沙发及门被损坏,被勒索现金二万一千三百元。抄走的财物折合人民币二万四千零八十元。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辛集市公安局头目耿超、贾立超、李晓峰、陈阔、李帅等一帮人随便撬开门,闯入刘欣家,随便抄家,她被勒索现金二万一千三百元。抢走的物品折合人民币二万四千零八十元。之后,他们把她与丈夫耿学志以及女儿(未修炼法轮大法,当时才十三岁)带走,把她丈夫的双臂从背后吊起,往嘴里灌开水,毒打,又把她和丈夫耿学志送到辛集看守所拘押两个月,之后,把她们送到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她们被折磨的精神都要垮了。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七日上午11点,辛集市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陈阔带领多名便衣警察,绑架了正在给人讲真相的孟藏欣、高帅。抄走了高帅的一台台式电脑,一个播放器。罚钱六百元,行政拘留十一天。
孟藏欣被非法关押一天,勒索六百元,第二天下午放回家。